2)第七十一章_花瓶的自我修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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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时候,不用再带着鸭舌帽与墨镜遮遮掩掩,也不必担心有记者尾随跟踪。寻常一如游客,可以毫无顾忌地说话、大笑、站在景区前拍照,甚至让和善的外国佬帮忙照合影。

  “不过外国人的照相技术真是不敢恭维,”初初翻着照相机叨叨:“不是有很多著名摄影师都是外国人吗?”

  顾泽慢悠悠地道:“我觉得摄影师不会跑来景区专程拍你。”

  初初竟无言以对。

  其实这次来,初初的大部分行程都是工作,比如看时装秀,又比如拍写真,基于林姐的指示,她必须在这次时装周回去之后把自己塑造成一个“女神”的形象,让观众觉得她十分高大上。

  这点当然是有难度的,john时常感叹:“如果成功了,你回头可以写本书,叫做《论一个村花成长为女神的血泪史》”

  初初道:“我觉得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闭嘴,你看,如果我说话,很快就会暴露我是个土鳖的事实,但是如果我闭嘴,光看照片,我也是有那么一丝丝女神气息的,可见大多数女神其实并不一定真的是女神,只是她们长的好看些,话少些,高冷了一些。如果现实中跟他们交往,说不定她们会是比郑琳琳更都比的存在。你觉得呢?”

  john:“……”

  相比于初初,顾泽看起来就轻松很多,他虽然名义上也是来工作的,但泰半时间都在休息:来之后的前两天拍了几组照片,后几天便一直处于四处旅游的状态。

  mark有时候忍不住问:“你是来度假的吗?”

  顾泽摇头。

  “可你表现的根本不像是来工作的啊,林姐每次问我我都胆战心惊!”

  顾泽拍拍他的肩膀:“我是来陪女朋友的。”

  mark:让我死了算了。

  在两个助理每天深感自己生不如死、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时候,这两只已经游遍雾都,并且乘火车跑了不少不列颠的著名城市,比如初初一直向往的牛剑,再比如顾泽偏爱的北部的苏格兰。

  她们到苏格兰最大的城市爱丁堡的时候,雾都的时装周已经结束,那天,初初没有理会john给她定下的行程,十分任性地连夜定了机票,拉着顾泽飞到了这座历史悠久、依山傍海的城市。

  “我会给你带个羊毛围巾的。”初初给john发邮件:“到时候你可以选颜色。”

  *

  爱丁堡很是安静。

  虽然人多,却完全没有雾都的喧嚣,街道上人来人往,却仿佛能听到风的声音。城市的一端矗立着依山而建的古城堡,另一端则是有海鸟飞翔的一片碧蓝。

  不列颠的城市都不大,一两天便能走完,初初对已然景点毫无兴趣,于是找了个新的娱乐方式:每天午后,在一座教堂前面的广场上喂鸽子。

  广场两侧有长椅,她与顾泽坐在椅子上。

  顾泽看书,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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