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九十六章_花瓶的自我修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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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惊讶。

  沈念念感叹:“……我小时候就见过喻子城了,一廷哥哥跟我说,他虽然看起来很花花公子,实际上就是个二愣子,我一直不太相信,毕竟他长了一副聪明相,现在看来,他真的很二愣子。”

  初初夸赞她:“你竟然还知道二愣子,作为一个在美利坚长大的人,你的中文真的不错。”

  大约是送去的时间差不多,芭蕾舞鞋拍完后就是初初的画。

  那画确然是她自己画的。

  当初在爱丁堡旅游的时候,住家的女主人是个绘画的业余爱好者,有时候会晒着午后灿烂的阳光在院子里画油画,初初闲时便一起。

  她大学时候旁听了几节素描课,实在称不上有基础,但起手便是模仿,努力些也能描出大致轮廓来,加上油画的颜料可以反复遮盖,所以画起来也不觉得很困难。

  其中画的最好的就是这次送出去的那幅《向日葵》。

  相比于vangogh笔下的真实浓烈,初初更偏爱由层叠深醒的油彩涂抹出的花朵,故而她所描摹的向日葵更加饱满。画布上盛放的花朵被插在蓝色的圆瓶中,金灿灿的很是温暖,桌子的描绘则大面积得使用了刮刀,刀锋转动,抹上了厚重的肌理。

  沈念念看着屏幕,笑道:“啊,ivanslavinsky的,向日葵在他的画里算是小众了,你模仿得虽然不怎么像,但挺有风格的,颜色也很棒。”

  她说得自然,一点不像是在拍卖会,反而像是正穿着休闲的衣服,逛着在大城市某个角落举办的画展,初初有点不好意思:“咳咳,纯属业余,远不如永定门天桥下的大学生,之所以拿来是因为觉得画好歹有些实用性,买回去挂到门口还能辟邪,比手绢强些。”

  念念不顾形象地哈哈大笑。

  她的画被拍的很高,甚至高过了顾泽的剧本,最后由三十三号拍走。

  沈念念翻开自己的拍卖器,上面写着二十八,正是与刚才三十三号叫板的号码,她神情颇为得意:“姐,没花钱还捧了你,比起喻子城,我是不是高明多了?”

  初初强忍住捏她脸颊的冲动,点了点头:“比他强些。”

  沈念念正要说什么,突然顿住,望向大屏幕,表情有些怔忡。

  初初看过去,发现正在拍的是一个翠色玉镯。展品就在台上,而屏幕上的画面都是通过摄像机实时拍摄的,即便是只看画面,也能看出那镯子成色极好,翠□□滴,透亮温润。

  她听到沈念念叹了口气:“唉,还是拿出来了。”

  会上之前出现的都没有这样值钱的藏品,初初瞬间反应过来:“你……妈妈的?”

  念念的声音有些无奈:“我外婆留给她的,据说是前朝留下来的东西,一共两只,她留了一只给我姐,一只给了我。但我姐……最终还是没找到,这只就落了单,我妈说,这东西留着她难受,不如捐出去,留给有缘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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