叫3C1fund。因为它是根据InvestmentpanyAct下3(c)1这个法条而来。
美国的私募基金,它本质是一个私人公司。
投资人认购的,其实是它发行的股份。
像一期史密斯基金,只是个通俗说法。
在法律上,它其实要叫“史密斯资本一号公司”。
总股本30亿美元,出资人出资认购。
投资顾问、管理团队则是史密斯资本。
比起上市公司,它的监管和披露要求少些。
但对于募资,则有更严格的要求。
比如投资人不能超过100个,要针对特定人群。
不能IPO,每个出资人必须是合格投资人,对出资人是有要求的。
即被管理资产不低于100万美元,或者该投资人净资产不低于210万。
华夏那边,基本照着学了美国这套。
因为要针对特定人群募资,所以在天朝叫“私募”基金。
与“公募”基金的概念对应。
华夏那边的公募基金,更像美国“共同基金”的概念。
就是华夏叫公募基金,在美国叫共同基金的意思。
按照美国规定,要购买私募基金的LP。
必须满足两个要求中的一个,就是上面那个要么投资额超过一百万美元,要么个人净资产超过210万美元。
共同基金就没有这种要求,公众可以10,20块小份额的买。
与私募基金不同。
在美国,共同基金的投资策略是比较被动的。
一般就只跟踪一个指数,或者在指数上做些权重偏好,所谓指数增强。
像彼得·林奇那种在富达时掌管的主动型公募很少了。
到了二十一世纪的现在。
因为流动性好,低费率的优势,ETF快速兴起。
共同基金这块业务也大不如前。
美国这边的共同基金方面的监管与要求,比华夏那边还要严厉。
更重要的是,美国那些共同基金,它们严格来说才是这个国家经济上真正的压舱石。
在美国,规模超过万亿美元的共同资金,数量超过十五个!
数千亿美元规模的共同基金,更是有三四十个。
美国有超过40%的家庭,手上持有各种投资的基金。
最有钱的那一小撮,他们玩的是私募。
但大部分的中产和过得去的家庭,他们投的是共同基金。
这种庞大的用户数量下。
再加上美国的共同基金已经有七十年历史。
七十多年的积累下,已经累积产生了大量规模庞大的共同基金。
这些大规模的共同基金,它们大部分的资金都在美股和美债之中流通。
有三分之一的美股,二分之一的美债,购买者都是这些共同基金。
这便是为什么美股或者美债彻底崩了的话。
美国基本也会崩了的原因。
想象一下,一个国家中最有钱最中坚的40%家庭,投资和积蓄一下子全打了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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