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四四章 审判_大教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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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金币翻脸。

  罗西一个人坐了两个人的位置,他没有丝毫的异样,哈诺站在他身边,哈诺也明白自己的定位。罗西坐着的时候,他只能站着,这是一个忠心的走狗理所应当做的事情,而不是想着和主人一起坐着。

  法庭上正在审理一件扒灰的案子,丈夫常年在外工作,妻子带着孩子独自在家。这次丈夫出门七个月回来之后,发现自己妻子怀孕了,于是把妻子告上法院,认定她有奸情,红杏出墙了。通过审查发现,原来这个奸夫就是丈夫的老子,妻子的公公。

  这件事要说稀奇倒也挺稀奇的,至少不经常有,即使有了很多人也会忍气吞声,不会闹到法庭上。但是真的要说有多稀奇吧,也不尽然。在偏远一些的乡下,这种事情司空见惯。

  这种案子呢也是最不好审理的,为什么这么说呢,因为不好判。判公公罪大恶极,丈夫不一定能接受,不管怎么说那毕竟是自己的老子,在这个女人没什么地位的社会中,老子显然比妻子重要。可如果重判妻子放过公公呢,平民百姓又不一定能接受,毕竟男人是强势的一方,凭什么把惩罚施加给弱势的女人?

  往往是各打五十大板,送回家让他们关起门来自己处理,或者是判决离婚,当然也有妻子改嫁公公的,也有丈夫和公公反目成仇的,反正什么稀奇古怪的情况都有。

  **官判了两个监禁,公公刑期三个月,妻子刑期两个月,然后送他们离开。

  前脚走,后脚公诉人就站起来,宣读下一件案子。

  连续判了几个鸡毛蒜皮的小案子之后,终于轮到科莫多的案子了。

  科莫多被押送上法庭,坐在罗西不远处的一个女人哭了起来,罗西顺着哭声望过去,一个憔悴的男人正在安慰一个伤心欲绝的女人,身边坐着他们的孩子。他们的孩子并没有显得多么悲伤,反而是有一种恨恨的表情,可能是觉得科莫多给他们丢人了。

  公诉人先读了起诉书,然后出示物证,传唤人证。这种案子没什么波折,没有人愿意为这些帮派份子出头,都希望他们死掉最好。被聘请来的律师并没有太高的水准,当然这件案子也没有什么可供辩解的地方,人证物证齐备,作案动机和口供前后吻合,当事人虽然声称自己不是首犯,不过却影响不了最终的结果。

  科莫多被判处绞刑,另外三人监禁三到七年不等。

  科莫多的母亲当场晕了过去,老唐德将妻子托付给孩子,自己一个人朝着法庭后面走过去。

  还有一些手续要办,比如说收尸的费用,确认并且在判决书上签字,给孩子送去一点好吃的,还要花钱疏通一下治安官的方方面面。

  不要以为判了绞刑就可以等着收尸,在图尔曼帝国,绞刑之后一般有三天的暴尸期,这是为了警告那些正在犯罪以及打算犯罪的人,让他们明白法律的严酷性。如果掏了钱就不一样了,治安官会考虑到死刑犯亲人的感受,允许他们立刻收尸下葬。除此之外还要贿赂执行绞刑的执行人,如果不给钱,他们会给死刑犯绑上不太重的坠物,被实施绞刑的犯人不会立刻死亡,只能慢慢的窒息。

  绞刑,并不是吊死,而是用重物绑在腿上,在拉动横板的瞬间,利用重物扯断犯人的脖子,让犯人立刻死亡,并不会遭罪。

  可窒息就不一样了,那种慢慢等待死亡来临以及窒息带来的痛苦,会让很多人**。

  罗西也跟着站了起来,跟着老唐德一起进了法庭后面的办公区。

  “这里不能进入,先生。”,看到罗西身上穿着的衣服,法警象征的阻拦了一下。

  罗西还没有说话,哈诺一巴掌就打在了这人的脸上,“睁大你的狗眼,居然敢阻拦罗西老爷,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吗?”

  法警被打了一巴掌,没有想象中的反抗,快速的瞄了一眼罗西的衣领上的扣子,屈辱的退到一边。

  那可是贵族,就算打死他,花点钱就能摆平,没必要为了公家的事情让自己去得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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