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首:失足少年余乐_酷盖的追妻歌单1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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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宋一一循声望去,不由得按了按生疼的太阳穴。

  这家伙所谓的低调,就是把红色敞篷法拉利,换成了基佬紫的玛莎拉蒂?果然是她宋一一高估了这位富家子弟的消费观,他对所有词汇的理解都跟普通人不一样。

  低调,就是价格稍微便宜一点。

  节俭,就是想花一千万买套房的时候,最后买了个八百万的。

  自力更生,就是没钱花的时候坚决不跟父母开口要,等父母自己主动打过来。

  这大概又是一个她没法爱上他的原因。

  但这不影响宋一一喜欢余乐这个朋友。抛开有钱这个缺点(嗯?),余乐个性率真,充满正义感,会花钱的同时也具备着赚钱的头脑,虽然在宋一一面前总是一副狗腿子样,但在其他人面前从来都是毋庸置疑的高冷贵公子人设,他身后追着他的莺莺燕燕可以从保加利亚排到尼日利亚,家里给安排的豪门相亲对象也是数不胜数。

  奈何这孩子大概是当年被马蜂蛰坏了脑子,就认准了宋一一,一路从中学追到大学,最后还追来了保加利亚。

  想到这里,坐在余乐新车里的宋一一不由得又按了按太阳穴,她当年就不应该路见不平一声吼,帮余乐端了那个马蜂窝,让这位贵公子顿生折服,从此成了自己校服裤下的失足少年。

  她侧过脸去看了看一边认真开车,一边分享着新收集的冷笑话的余乐。

  这样的余乐很好看,颠倒众生的好看,他眉眼清明,气质灼灼,六年来她在他身边得到的安全感,绝对不比梁又西给的少。她只要稍微粗心一下,稍微放低一下,就可以轻松收获一个万人艳慕的男朋友,可为什么她就是做不到呢?

  “我有说过我为什么不爱你吗?”宋一一直接问出了口。

  “说过。”余乐从容不迫,毫不犹豫地回答。

  “为什么?”为什么自己完全不记得他们探讨过这个问题。

  “因为你瞎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如果不是开着车,余乐大概已经被宋一一打死在来中餐馆的路上了。

  秦时雨果然已经到了餐馆,还在他俩到达之前点好了餐,四菜一汤,非常合理。

  虽然同样是个富家子弟,秦时雨跟余乐却截然不同,这要是余乐先来点菜,估计至少十菜六汤,楼上十人的大圆桌都摆放不下。

  “呐,你上次要的日文原版《鹿歌行》,这本书是什么稀世珍宝吗?我找了大半年才捞到一本,比全球限量20只的爱马仕难找多了。”宋一一才一落座,秦时雨就献上了宝贝。

  宋一一受宠若惊,捧着这本书《鹿歌行》,差点尖叫出声!

  “时雨,你真是我的小天使!我太爱你了!你缺狗子吗,会暖床会聊天一口一个女王大人这种。”

  “别给我整这些没用的。我才不当那光着屁股漫天扑棱的过胖儿,我家也不缺狗,他家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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